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重大部署,助力实现“30·60”双碳目标,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宣贯国家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战略,促进核能产业技术创新,助力我国建设核强国,中国能源研究会计划每年在深圳举办“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深圳国际核能产业创新博览会”。
2021年10月28日至30日,首届“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深圳国际核能产业创新博览会”(下称“大会”)将在深圳举办。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核聚湾区·能动世界。
二、大会安排:大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主旨论坛)已于2021年3月30日在深圳、北京两地同时成功举办;
(二) 第二阶段: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分论坛)暨深圳国际核能产业创新博览会定于2021年10月28日至30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即本次通知内容)。
二、举办时间:2021年10月28-30日。
三、大会分论坛设置:
本次大会共分设12个分论坛,专业覆盖核能利用的主要领域及全产业链,拟邀请国家部委、国内外院士、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出席并作主题演讲,共同探讨双碳目标下的核能高质量发展之路。分论坛具体设置如下:
1) 核电产业链论坛;
2) 核电装备论坛;
3) 核电工程建设论坛;
4) 先进核材料论坛;
5) 核环保产业论坛;
6) 先进核能论坛;
7) 核电先进建造技术论坛;
8) 核电厂冷源安全论坛;
9) 核电仪控论坛;
10) 核能综合利用论坛;
11) 核电智慧运营论坛;
12) 核技术产业论坛;
大会的详细时间安排见附件1,组织单位和组织机构见附件2、3。
四:举办地点:
(一) 大会分论坛会场: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式地点为北登录大厅,12个分论坛会场见正式通知);
(二) 博览会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13、15号展馆。
五、参会要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见正式会议通知。
六、大会论文:
大会论文第二轮征集通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见附件4,如有投稿需要,请按要求投递论文。
七、其他事项:
1、大会和博览会不收取注册费和入场费;
2、大会不负责安排食宿,会议推荐住宿酒店见会议正式通知;
3、大会和博览会设立往返深圳宝安机场、深圳北站、会务酒店及展馆的统一接驳车辆,具体交通方案见会议正式通知;
4、关于大会和博览会的进一步详细内容以及正式通知的发布,请关注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的微信公众号。
八、联系方式: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施楠
·手机:18806218239
·邮箱:nepc@cers.org.cn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召开首届中国核能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深圳国际核能产业创新博览会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