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诚和
起订:10吨
供应:60000吨
发货:3天内
河北邯郸诚和建材有限公司坐落于燕赵大地,晋冀鲁豫四省交汇的古都——邯郸。古城美丽的风貌,优越的地理位置,四通八达的便利交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无限商机。
诚和建材有限公司是集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出口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主要生产、木钠、木质素、木质素磺酸钠、分散剂等。主营用于、化工、建材、添加剂、混凝土、等多类产品。优惠的价格,深受国内外客户的喜爱。自2010年拥有独立进出口权以来,公司已与韩国,越南,美国等多个地区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依据 ISO9001质量目标体系的要求,发扬“以和谐为根本,质量求共存、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的企业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支持与信任
电话;0310-4155016 手机;15232882901
木质素磺酸钠、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棕黄色粉末 |
水份 |
≤5% |
还原物 |
≤12% |
PH值 |
7-9.3 |
水不溶物 |
≤0.5% |
钙镁含量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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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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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外加剂的原料,适应于各种现浇及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尤其是适应于商品混凝土、耐冻融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模板混凝土、滑模施工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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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可与其他基本外加剂复合使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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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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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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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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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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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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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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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快速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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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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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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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